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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
國務機要費案更二審 吳淑珍涉洗錢判刑2年
纏訟 16 年的國務機要費等案,高院今天更二審依洗錢罪判處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2年徒刑,扣案財物及孳息共 299 萬 8352.4 美元沒收。吳淑珍被控國務費案部分免訴。
國務機要費案更二審 陳水扁獲免訴吳淑珍判刑2年
前總統陳水扁等人涉國務機要費等案纏訟逾 15 年,高院更二審今天宣判,陳水扁獲免訴,妻子吳淑珍涉洗錢判刑2年。時任幕僚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獲免訴。
國務費除罪化後 高院審扁案更二審15日宣判
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等涉國務機要費等案,高院更二審將於 15 日上午 10 時宣判。法界人士說,因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條文已修正施行,涉此罪的被告可望獲免訴判決。
國務機要費除罪化 高院:審酌扁案依法審理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 99 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審理前總統陳水扁等人涉國務費案的高等法院表示,待修正法律經總統公布生效後,審酌依法審理。
國務機要費案更二審辯結 高院7/15宣判
高院今天更二審審理纏訟逾 15 年的國務機要費案,前後任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主張沒有貪污、偽造文書,請求法院判決無罪。法官訂7月 15 日宣判。馬永成、林德訓被控與前總統陳水扁及其妻子吳淑珍、時任總統府出納陳鎮慧等人,於 2000 年至 2006 年間,侵占、詐領國務機要費共新台幣1億餘元。一審時,馬、林2人分別遭重判 20 年、 16 年。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進行更二審。
陳致中黃睿靚涉洗錢求無罪 高院更二審7/15宣判
高院今天更二審審理纏訟逾 15 年的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庭上強調,在銀行開戶後供吳淑珍使用,沒再過問,求判無罪。法官訂7月 15 日宣判。
國務費案纏訟15年 更二審4/1進行辯論吳淑珍請假
前總統陳水扁等人被控涉國務機要費案纏訟逾 15 年,其中陳水扁獲停審,其餘被告繼續審理,高院更二審4月1日開庭將進行審理辯論程序。高院今天表示,已收到被告吳淑珍遞狀請假。
郭銓慶涉助扁家洗錢更二審 辯護人請求免刑
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被控在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及南港展覽館案涉洗錢,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今天開庭,辯護人主張郭銓慶自白犯行,偵查期間供出重要案情,請求判處免刑。全案緣於,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已裁撤)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涉嫌貪污國務費、南港案、龍潭購地及疑洗錢案,2008 年 12 月 12 日起訴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等人,案件歷經一、二、三審審理及發回後,部分案件已判決有罪確定,剩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目前由高院進行更二審、法官李世華承審。
吳淑珍友人涉助詐領國務機要費 更一審改判無罪
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友人種村碧君,被控提供發票給吳淑珍核銷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二審判4年遭三審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今天認定種村非事先同謀,也非幫助犯,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