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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陳姓男子赴美念得碩士學位後,以在美已找到好工作為由拒絕回國服兵役,遭法官判刑 3 月、得易科罰金 9 萬,形同花錢換得免坐牢惹議。
網友們更是群起砲轟,有人怒批「兵役制度就是被這些人玩爛的!你兒子美國有好工作拒回台服兵役,那他憑啥享受台灣公民權利?就你兒子的前途是前途,其他服兵役的人就是笨蛋白痴?建議政府應加重處罰」!
這個有點誤會,判刑後,服兵役的義務並沒有消失,該男子還是要當兵的!
在役齡期間,他不能回國,一回來就會被抓去當兵。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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