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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專欄》林先生將購買兒童疫苗想得太簡單

圖片來源:取自 林智群律師(klaw) 臉書
如果是兩個人,買東西就會簡單,因為只有 1 個法律關係要處理,三個人是 3 個法律關係要處理,四方(台灣、輝瑞、BNT、上海復星)合約,有 6 段法律關係要處理,還是跨多國的合約,那法律關係就會複雜到靠杯!就算是理律的大律師,也不敢說那個很簡單啦!
要知道的是,德國 BNT 公司本身沒有製造兒童疫苗,兒童疫苗是由美國輝瑞公司製造,(那個疫苗應該是在德國 BNT 公司生產的 BNT 疫苗技術基礎上研發的,所以也不能不跟德國 BNT 公司、上海復星談)所以台灣無法直接跟 BNT 公司購買,就算是透過 BNT 大中華代理商上海復星醫藥也沒辦法,結果就是台灣要買兒童疫苗,必須把輝瑞拉進來談判,但上海復星並沒有美國輝瑞兒童疫苗的代理權,美國輝瑞兒童疫苗的販賣區域又排除了大中華地區。
這樣的問題,四方的律師團隊工作幾個月,還沒辦法獲得解決,可見它的難度有多高,絕對不是談價格而已,還涉及到交叉授權、輝瑞、BNT、上海復星彼此間利益如何分配的問題,我想林先生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
圖片來源:取自 林智群律師(klaw) 臉書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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