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傳出調解委員向勞工抽取服務費。勞動部今天說,勞資爭議調解不用錢,地方政府有相關名冊,勞工可以從中優先挑選調解委員,如果遇到調解委員私下收費,呼籲勞工檢舉。
高雄市孫姓工人進行吊掛工程時遭消波塊砸傷。孫男事後申請調解,卻遭李姓調解委員和黃姓勞工代表索賄抽3成「服務費」。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在會中重申,勞資爭議調解是完全免費的,目前已要求地方政府加強宣導,如果遇到調解委員私下收費查證屬實者,將不得再擔任調解委員。
王厚偉表示,勞工遇到勞資爭議時,可以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請求組成調解委員會方式調解,而在選定調解委員時,可以從地方政府備置的名冊中挑選,但如果要從外面挑也可以,但調解委員「不能」收取服務費。
王厚偉說,地方政府備置的名冊對調解委員有一些要求,包含有實務經驗2年以上、擔任勞工行政人員2年以上及在行政機關法制工作2年以上等。
王厚偉也提到,勞資爭議調解辦法已要求調解委員於協助勞資雙方當事人調解時應中立客觀,不得於處理調解事務有收受不當利益、使用暴力脅迫等其他違反倫理規範行為。
王厚偉指出,因應高雄這個案件,已經發文給地方政府,勞工如果請求組成調解委員會,應輔導勞方當事人優先從所備置調解委員名冊中選定調解委員,避免自行選定名冊外時遇有不肖者導致權益受損。
另外,要求地方政府在勞工申請調解時及召開調解會議期間加強宣導,如遇有調解委員私下收取不當利益或有強暴脅迫等違法情事,應主動檢舉,經地方政府查證屬實者,不得再擔任調解委員,以杜絕類此案件再發生。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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