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基本工資工作小組會議今天討論最低工資法參採指標,與會官員會後指出,勞資雙方對消費者物價指數( CPI )應為參採指標有高度共識,且應保留彈性作法,不應設立公式。
勞動部擬具最低工資法草案,公元 2019 年送到行政院,但勞資在應參採社經指標意見不同,因此今天在基本工資工作小組會議上進行討論。
依照目前勞動部送入行政院的草案版本,最低工資法明確訂定「應」參採指標及「得」參採指標,其中「應參採指標」為共識較高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得參採指標」則包含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等。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會後指出,目前立法院有多個委員提出最低工資法的對案,包含時代力量及民眾黨黨團版本,以及民進黨跟國民黨分別有委員連署提案,勞動部今天在會中也分別針對各版本不同與委員進行分析。
針對參考指標部分,黃維琛指出,勞動部的版本有分「應」參採指標及「得」參採指標,而各立委版本則沒有區隔,有的版本更加入就業扶養比、租金年增率等,時代力量的黨團版本則有擬具公式,認為每年度的基本工資不得低於該公式計算所得出的結果。
黃維琛表示,勞資雙方針對指標具有較高共識的仍是消費者物價指數,且認為其他指標也可以視當年度狀況來參採,但不應設立公式,像是去年碰到疫情,若用疫情前一年的數據來討論,可能就過於僵化。
另外,黃維琛也說,也有勞資雙方委員提案認為,近年透過基本工資工作小組的運作,基本工資審議雙方已經相當有默契、談論過程也越來越理性、可應對彈性,因此也不一定要急著推最低工資法,擔憂在立法時可能引起勞資對立口水戰等。
基本工資工作小組召開時,勞動部都會向委員報告當季相關數據以及就業情勢變化等。黃維琛也提到,有委員提醒,雖然有一些經濟發展預測展望正向,但仍要注意各別產業差異,以製造業來說,電子業可能比較好,但傳統產業可能比較糟,建議未來進行基本工資審議時要把這部分納入考量。
黃維琛指出,今天會議相關討論意見,業務單位都會記錄下來,後續進行適度研議參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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