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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立院三讀 持有三四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就有刑責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將原本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 20 公克以上者就可處有期徒刑,調降為 5 公克以上;另外販毒給未成年人、懷胎婦女要加重其刑。
立院三讀 國安局預算應寄列於政府其他機關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 9 條條文,規定國家安全局預算應寄列於政府其他機關,並受立法院審查,藉此避免影響情報工作的推展,也使風險分散及隱密保全。
立院三讀 司法官貪污判刑定讞應繳回停職薪水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歷經 2 天的「焦土表決」,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法官法部分條文,未來若法官、檢察官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職務法庭裁判確定,應繳回停職期間所領的薪水。
立院三讀 當事人或被害人可請求法官個案評鑑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法官法部分條文,過去人民必須透過民間團體來請求對法官進行個案評鑑,這次修法讓當事人或犯罪被害人能直接請求個案評鑑,直接監督。
立院三讀修正原民教育法 族群文化兼容並蓄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擴大原住民族教育實施對象,完備行政支持體系,促進原住民族參與,強化師資培育機制,建置完整原民教育體系,族群文化兼容並蓄。
立院三讀 企業禁止轉掛派遣勞工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禁止企業將面試錄取的勞工轉掛至派遣公司,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 45 萬元罰鍰;另外也通過派遺勞工自動變為正式員工的規則。
立院三讀 散播災害假消息致人於死可處無期徒刑
為打擊假消息,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災害防救法第 41 條,若明知為災害不實訊息卻通報者,處 3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金;散播災害不實訊息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立院三讀 涉機密人員管制出境期最長6年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規定國家機密核定人員、辦理國家機密業務人員,退離職未滿 3 年要出境,應經機關首長核准,但管制期間 3 年、不得縮短,管制期間得延長一次,最長不得超過 6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