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碳交易之父」、台北大學教授李堅明估計,台灣每年碳權需求上看 500 萬噸,不過政府應跳脫碳交易是炒作、投機的認知,國際碳權周轉率約2至3次,但國內規定僅能買、不能賣,加上目前碳交所交易的碳權不能抵碳費,將限制碳交易的流動性與價格訊號,無法進一步激勵減碳科技發展。
台灣證券交易所、台灣碳權交易所與國立台北大學,今天共同舉辦「從 COP28 氣候大會看全球碳市場展望與機會」論壇,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教授李堅明發表專題演講。
李堅明指出,據他在 COP28 的觀察,各界關注焦點不再是 2050 年淨零、控制溫升攝氏2度,而是 2030 年減排 43 %、控制溫升攝氏1.5度,因為碳排具有累積性,只要排放出去,就會滯留在大氣層,若「 2030 年沒有減那麼多量, 2050 年淨零也沒有用」。
「現在只有一個關鍵字,就是 Ambition (雄心)」, 李堅明說,但如果減排太貴,就很難有淨零雄心,企業內部減碳(比如節能、替代燃料),平均減碳成本為每噸二氧化碳當量新台幣 6000 元到 7000 元, 買綠電也不便宜、平均減碳成本每噸需1萬元到1.2萬元。
碳權碳匯目前是相對可負擔的,李堅明指出,平均每噸減碳成本 600 元到 900 元,提供靈活性,激勵「可行的」減碳雄心。
同時,李堅明表示,依據 COP28 全球盤點( GST )統計結果, 2030 年約減排5.3%(相較 2019 年),與 43 %目標相差8倍,如何在6年內補上8倍差距,幾乎不可能,因此應鼓勵各國應用「巴黎協定」第6條,促進自願性減碳合作,提高各國減碳目標「國家自定貢獻」( NDC )。
他進一步指出,若全球減排合作達成 NDC ,將大幅降低邊際減排成本,預估可從每噸 132 美元、降到 27 美元。
比如日本政府端出「聯合抵換額度機制」( JCM ),李堅明表示,這充分展現「為國際減碳,就是為自己減碳」,同時藉此推動低碳技術發展與生意,「台灣哪天來做這件事,該多麼美好」。
所謂 JCM ,是由日本提供低碳技術、產品等給開發中國家,協助其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將減排轉換為碳權,抵消日本自身排放;日本政府盼透過此機制,至 2030 年換取1億噸二氧化碳排放量。
李堅明指出,全球碳市場將成為兆元產業(以美元計算),台灣方面,若將環評增量抵減需求與碳費抵減需求合計,台灣每年將有 420 萬到 500 萬噸的碳權抵減需求,以每噸 10 美元計價,市場規模約新台幣 15 億元。
不過,他直言,政府應跳脫炒作、投機的認知,碳交所要有流動性、交易量,才會有價格發現,也才會激勵減碳科技發展,國際間的碳權周轉率約2至3次,但國內規定僅能買、不能賣,加上目前碳交所交易的碳權不能抵碳費,將限制碳交易的流動性與價格訊號。
談及提高流動性與碳價訊號的關鍵因子,李堅明表示,台灣應開放更多元、主流的高品質碳權,包含碳移除( CDR )碳權。同時,創造碳權需求,環境部應盡速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 27 條,公告更多元可抵換碳費的高品質國外碳權品項,與高抵換比例;允許企業可使用上述高品質國外碳權,抵減環評增量;鼓勵大、中、小企業都要訂定淨零階段目標。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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