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新聞: 公視基金會董事徐瑞希被民眾黨提名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質疑此舉已違反《公共電視法》、《廣播電視法》。對此,徐瑞希今天(11/30)發布 5 點聲明,強調自己目前僅是被提名人,並非當選就任之選任公職人員,也從未投入任何民眾黨助選及黨務活動,因此並無違法。 嗯有沒有違法,還真的有解釋空間,不過以你們不分區第 2 名黃國昌的高標準,一定沒辦法容忍這種事情的喔! 圖片來源:截自林智群臉書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公共電視法》《廣播電視法》徐瑞希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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