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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碳排優惠費率需達硬指標 與自願減量不同

圖片來源:中央社

外界關注碳排自主減量計畫和自願減量專案差異。環保署環管處長蔡玲儀今天表示,自主減量優惠費率需達到減量硬指標,自願減量專案則不屬於法規或政府要求減量,兩者不能同時申請。

行政院會 4 月 21 日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並將名稱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除將 2050 年淨零排放入法,也將分階段,由大至小徵收碳費,最快 2024 年起實施。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聯席審查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其中,修正草案明定「自主減量計畫」和「自願減量專案」,但兩者之間差異引發外界好奇。

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長蔡玲儀在會議休息時受訪表示,企業適用自主減量計畫的優惠費率有 2 個條件,一是有效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包含改善投資或製程,而非減產;第二則是得達到指定減量目標,這是硬指標,必須絕對減量,兩條件同時滿足才可適用優惠費率。

蔡玲儀表示,若企業考核時沒投資減量措施,也沒達到指定減量目標,屆時將要求補繳差額。

蔡玲儀表示,自願減量專案可理解為抵換專案,先決條件是不屬於法規或政府要求減量,屬於完全自願性減量;若是法規要求減量,就不能依自願減量計畫申請核發碳減量額度。

蔡玲儀也說,碳費的自主減量計畫和自願減量專案兩者不能同時申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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