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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訴求修正勞動三法 加強基層勞工保障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中)、副總召陳椒華(右)、幹事長王婉諭(左)30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訴求勞動三法要修法。圖片來源:中央社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訴求勞動三法要修法,更加保障基層勞工,總召邱顯智說,透過勞資協商來提升台灣整體的勞動條件與環境,不僅是保障勞動人權,更可能是解決少子化與產業升級轉型的重要關鍵。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在立法院召開「勞動三法要修法 基層勞工要保障」記者會。與會者包括總召邱顯智、副總召陳椒華、幹事長王婉諭、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廖郁雯等。勞動三法指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

邱顯智說,透過勞資協商來提升台灣整體的勞動條件與環境,不僅保障勞動人權,更可能是解決少子化與產業升級轉型的重要關鍵。近 10 年來工會數和會員人數雖有提升,但以企業工會為例,西元 2020 年底時的組織率只有6.4%,若將企業工會加上產業工會、職業工會等,真正的工會組織率近 10 年約為7%。

邱顯智指出,因勞工想籌組企業工會需有 30 人為發起人的門檻,但依據 2016 年時「工業及服務業普查」結果, 30 人以下企業占台灣全體企業的 97 . 68 %,台灣的工會法等同直接排除 97 %以上的事業單位,以及超過 47 %的員工組織工會的權利。

邱顯智表示,在工會法制上,產職業工會法規保障不足的困境,還包括沒有勞基法上的同意權或法定會議的代表、無法勞檢陪檢以及沒有會務假等。

陳椒華說,時代力量在高雄舉辦南部場工會座談會時,南部工會反映目前裁決委員會,只有在位於台北的勞動部設置,為了申請或參加裁決會議需南北奔波,對南部勞工很不方便,希望政府能透過在南部設置裁決委員會等方式,讓中南部勞工更容易將裁決作為保障權益的機制。

廖郁雯提出,勞檢常是檢舉資方的最後手段,只有了解行業運作狀況,才能抓出其中關鍵,勞動檢查法與相關法令應開放產業、職業工會有權陪同勞檢,才能保障從業人員的勞動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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