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12港人案宣判 獲刑7個月至3年不等

一群在台香港青年30日晚間7時許,在西門町商圈舉出「SAVE 12」(拯救12港人)的燈牌,聲援被拘押在深圳的12名港人。圖片來源:中央社

中國深圳市鹽田區法院今天就 12 港人偷渡案宣判,分別被判入獄 7 個月至 3 年不等,但不包括兩名未成年者。

10 人中,鄧棨然和喬映瑜組織偷越邊境罪成,前者被判入獄3年及罰金人民幣2萬元,後者被判入獄2年及罰金1.5萬元。

其餘8人偷越邊境罪成,同時被判入獄7個月,包括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

8月 23 日凌晨, 12 名港人從香港搭船擬偷渡前往台灣,途中被深圳海警局人員截獲,之後扣押在深圳鹽田。

案件中還有兩名未成年嫌犯,他們是黃臨福和廖子文,鹽田人民檢察院稍早時公布,兩人承認偷越邊境罪,但檢察院不作起訴;兩人會被移交香港處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