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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臨時會下週登場 環團籲要修礦業法、嚴審工輔法

山上挖礦要停止 農地違章要落日 民進黨面對環境法案。 圖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芋傳媒記者賴品瑀報導)立法院預計在下周進行第七會期的第一次臨時會,由於最後一個會期是選舉會期,民間團體期待關鍵法案能在臨時會就完成,以免得下屆重頭再來。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名導演柯一正,13 日與環團地球公民基金會等現身立院門外,呼籲《礦業法》有修有加分,爭取排入臨時會,但已列優先的《工廠管理輔導法》反而要嚴審,以守護山林國土與糧食安全。

「山上挖礦被管制,農地違章工廠要落日。」柯一正指出,過去紀錄片《看見台灣》導演齊柏林與他討論這部作品,提到他將刻意使用美麗與醜陋的對比,提醒台灣人看見土地正遭受破壞其中礦業改革、農地違章工廠的處理,都是他們最在意的長期未有解決的環境問題。

法院認證礦業制度已漏洞百出 詹順貴:林全走後改革停滯

在齊柏林意外身亡後,其生前空拍揭露且相當擔憂「越挖越深」的亞泥新城山礦場,引發 20 萬人上街頭要求改革。但《礦業法》雖一度獲行政院、總統表態,也曾排入優先法案,但草案目前仍卡在黨團協商。

詹順貴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五月宣判 ,指出「台泥金昌石礦」案,行政院與經濟部曲解法規,替台泥金昌石礦規避「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審查程序;且昨天監察院更公布「亞泥新城山礦場土地爭議」的調查報告,糾正原民會、花蓮縣府及秀林鄉公所,藉以疑似偽造的文件塗銷太魯閣族人的耕作權,協助亞泥獲取土地使用權。顯示礦業開發制度早已漏洞百出。

詹順貴表示,三年前入閣時,林全院長曾承諾一年內提出「水泥礦業政策環境影響評估」、啟動《礦業法》修正工作;針對違章工廠,要求農委會研擬環境補償方案,要求業者對造成的破壞做出補償。

但內閣改組後人去政息,後來的行政院提出的政院版《礦業法》草案,比礦務局預告版退步,且經濟部更技術杯葛修法。

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導演柯一正。
圖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修掉兩霸王條款已有共識 環團:有修有加分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指出,礦業霸權是黨國餘威,當中的霸王條款早有共識要修除。一是 1930 年就有的第 47 條,即便土地所有人即便不同意土地被拿來採礦,礦業者仍能逕為「先行使用」,花蓮太魯閣族人就是因為這一條,至今土地無法從亞泥新城山拿回來。二是 2003 年又將第 31 條修訂為,礦業權期滿後的申請展延「原則核准,例外駁回」,且駁回時業者可以向反對的主管機關請求補償,實質架空了所有其他機關權責法規,幾乎可以無條件無限展延。

這兩條霸王條款,讓亞泥新城山在眾人的擔憂下,還可以獲得展延,繼續合法採礦 20 年。因此環團認為,即便其他細節還有爭議,但處理掉這兩條霸王條款,就已是重大加分。

違章工廠賴農地恐無期限 環團籲工輔法再嚴審

《工輔法》本要處理農地違章工廠,但目前政院版草案或立委林岱樺所做的相關提案,卻讓特定工廠沒有輔導期限,甚至可以未加篩選地就地合法。如此一來,違章工廠恐怕可以無止盡的留在農地上,環團相當不能接受。

「違章工廠並不是歷史共業,更是侵門踏戶的霸凌。」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徐世榮教授強調,過去已經給過三次的機會讓工廠可以合法,途徑始終存在但業者不願配合。如今政府卻要自己再次開突破底線,讓事業法規凌駕於計畫法規。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
圖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讓國土計畫形同虛設,蕩然無存,這是我們希望看到的嗎?」徐世榮說,現行地政法規已有許多機制可以處理,可依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一做開發計畫、可依都市計畫法走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更可依產業創新條例報編產業園區做整體開發,業者大可合法提出需求,經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把關下處理農地工廠問題,但目前的《工輔法》反是凌駕了其他規範土地利用的法規。

徐世榮直言,的確目前可以看到工業土地的閒置、炒作,更可以看到許多打著要安置違章工廠為由而開闢的產業園區,至今未收攏任何違章工廠,民代對這些亂象不監督,反而再要求全面放寬實在不應該。

「鴨霸久了就合法,讓台灣土地替你們的違法買單,這樣如何教育下一代?」主婦聯盟基金會副董事長鄭秀娟表示,過去長期以「農業勞動力、農地培養工業」的說詞犧牲農業,如今台灣農村幾已凋敝,不該繼續讓人民、農民無能為力,只能奢望廠商自律。因此修法至少要納入公民訴訟,讓人民自救、有武器守護農地。

徐世榮認為,違章工廠的處理還是應該回歸整體規劃治理,實在不能修法任來幫助他們永遠賴在農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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