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公布最新調查普悠瑪事故列車司機員尤振仲的工時調查,尤振仲不僅超時工作且違反「例假 7 休 1」規定。基隆市府表示,依法可開罰新台幣 4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部今天公布最新調查普悠瑪事故列車司機員尤振仲的工時調查,當中顯示因應 12 日台鐵改點,尤振仲 11 日及 12 日跨日工作 17 小時 41 分,違反勞基法規定。
此外,尤振仲在 5 月 13 日至 26 日,當中 5 月 18 日及 22 日為補休,5 月 25 日為特休,連續 14 日未有一日休息作為例假。
對此,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勞資關係科長陳志源指出,超時部分,可依勞動基準法第 79 條規定,處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至於違反 7 休 1 規定,也可依勞基法第 79 條,處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
陳志源說,市府還沒收到正式公文,待收到公文後會先請台鐵局提供書面陳述,若陳述沒有理由,且經審認後確實違法,市府就會依法開罰,合計可處 4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鍰。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