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禮貌把時代力量黨團提的法案也算到黃國昌頭上,說是 192 案,不是 8 案。
他不敢截整個圖給大家看,因為主提人寫的是「時代力量」。
他截全部,豈不是自打臉?所以只敢截部分的圖。
欸黨團是黨團,黃國昌是黃國昌,黃國昌不理人,跟時代力量有什麼關係?
黃國昌自己主提,就會寫「黃國昌」,不禮貌還幫忙加蔥欸。
洪慈庸、林昶佐自己主提的,就是有過三讀(3、5 件)黃國昌自己主提的,就是 0,有沒有打招呼,差別就在這裡啦!
為什麼人家洪慈庸、林昶佐可以自己主提 38、41 案?你黃國昌只主提 8 案?因為你找不到 15 個委員在提案單上簽名啊!立法院 112 個同事,你連 15 個挺你的,都找不到!
人緣差,還想做什麼大事?
如果政治上合作,是沒必要的,那你們之前提什麼藍白合?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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