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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汰換管線挖破瓦斯管 南市府開罰8萬元

自來水公司18日在台南市南區夏林路進行管線汰換工程時不慎挖破瓦斯與台電管線,台南市工務局22日召開檢討會,對自來水公司開罰新台幣8萬元。圖為消防局18日派員到場。(台南市政府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自來水公司 18 日在台南市南區夏林路進行管線汰換工程,不慎挖破瓦斯與台電管線引發安全疑慮,南市府工務局今天召開檢討會,對自來水公司開罰 8 萬元,提醒施工廠商慎重。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發布新聞稿指出,自來水公司六區處 18 日在夏林路進行管線汰換工程,計畫在瓦斯幹管外側新設自來水幹管,各住戶接戶管須橫跨 4 吋瓦斯幹管,施工過程本就具有危險性及困難度,施工應更為細膩且加強注意,不應使用大型機具粗略施工。

工務局指出,自來水公司在夏林路上,從健康路口往新興路方向,接戶管施工已超過 10 多處,事發當天現場挖破的除了瓦斯4吋主幹管,還有台電等其他線路。

工務局指出,今天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檢討會議,研判當天瓦斯破管引發火焰,應是施工細膩度不足,重型機具一併挖破台電管線及瓦斯幹管,造成電線短路火花,並直接引起瓦斯火焰。

工務局強調,依據台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管線機構應於道路挖掘施工前,經由道挖系統或於現場查詢及蒐集資料,必要時應調查地下埋設物位置及深度,若挖掘路段內地下管線屬特高壓、輸油、瓦斯等管線者,應先通知相關管線機構。

工務局指出,依「台南市道路挖掘行動查報系統 APP 」顯示,夏林路及人行道下,除自來水、瓦斯外,還有電力、電信下水道管線等,可謂錯縱複雜,既然圖資已提醒,現場施工更應特別小心。

工務局指出,依台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因挖掘致道路、管線或其他設施物毀損,且影響公共安全或通行情節重大者,可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回復原狀,屆期未回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此次決定對自來水公司開罰 8 萬元,提醒所有廠商施工時應慎重行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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