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名死囚等認為最高法院分案實施要點中的「連身條款」違反公平審判等原則,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判決死囚聲請均合憲。連身條款與保障訴訟權的意旨並無違背。
現行最高法院刑事分案實施要點規定,「原審更三審以上再行上訴之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發回更審再行上訴案件」應由原承辦股辦理,即俗稱的「連身條款」。
包括黃春棋 35 名死囚等人認為最高法院分案的連身條款違反憲法公平審判、審判獨立及平等原則等,陸續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併案後,於去年 10 月 24 日舉行說明會,說明會結束後,仍有人提出聲請釋憲,至今共 52 件併案,憲法法庭於今天下午 3 時宣示裁判。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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