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藍姓男大生騎車行經仁武區水管路 3 段時,追撞未依規定迴轉垃圾車,藍男當場噴飛栽進垃圾車斗踏板被載走,腳部骨折。警方初步認定垃圾車郭姓駕駛未禮讓,依法掣單開罰。
至於垃圾車車斗是否可能夾傷人,高市環保局說明,垃圾車行駛過程中垃圾壓縮艙不會運作攪動垃圾,清潔隊員在收運垃圾時也會待壓縮艙垃圾達一定的量才會啟動開關。就此案來看,機車騎士摔在車斗踏板上,依常理不會被夾傷。
水管路 3 段 3 月 30 日上午 9 時發生追撞車禍事故,轄區高市仁武警分局仁武派出所員警到場了解,發現 52 歲郭男駕駛私人垃圾車原本沿水管路 3 段快車道由東向西行駛,突然迴轉往東行駛,結果未注意禮讓對向慢車道車輛,導致直行藍男煞車不及撞上。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 20 歲藍男當時騎車沿水管路 3 段慢車道西向東直行行駛,因突然發現迴轉垃圾車閃避不及追撞,導致整個人噴飛「倒栽蔥」掉進垃圾車車斗踏板上,還被載運行駛一小段距離,場面驚險。
員警到場實施酒測,雙方酒測值均為 0。藍男意識清楚、腳部受開放性骨折,由消防人員送義大醫院救護。
仁武分局今天發布訊息指出,警方初步勘查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9 條 1 項 5 款,針對郭男迴轉未禮讓掣單舉發,可處新台幣 600 元以上、 1800 元以下罰鍰,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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