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法上路,為防制酒駕,高市府交通局與高雄市區監理所合作,針對曾違反酒駕違規的駕駛人,主動郵寄通知,宣導酒駕新法規定,盼駕駛人牢記勿酒後開車。
酒駕新法 3 月 31 日上路,對於屢次酒駕違規的再犯者,規定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算, 10 年內如又酒駕再犯或酒駕拒測者,將公告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交通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將與高雄市區監理所合作,於公路監理交通違規系統中,針對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曾違反酒駕違規的駕駛人,主動郵寄通知,提醒新法修正重點及酒後代駕等資訊,以防制酒駕事件再次發生。
交通局表示,如民眾有收到宣導通知,不需要至裁決中心,但要牢記千萬別酒後開車。交通局呼籲民眾,善用捷運、輕軌、公車或計程車等大眾運輸工具往返,或尋求酒後代駕、家人接送等,以免酒駕違規。
交通局指出,酒駕未肇事的刑度已從最重可判 2 年增加為 3 年,併科罰金也從最高新台幣 20 萬元提高至 30 萬元;至於酒駕再犯肇事者刑度不變,但增加「得併科最高 300 萬元罰金」,再犯年限也從 5 年延長為 10 年。(逼編輯:黃世雅)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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