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反坤輿掩埋場自救會在造橋鄉台 1 線旁埋鍋造飯抗爭 1 年多,坤輿業者今天申請鑑界,劃清私人土地與場區聯外道路地界,要求公路總局排除自救會違法路障,確保道路通行權。
坤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苗栗縣造橋鄉龍昇村申設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案,引發地方居民擔憂環境、水源遭污染,組成自救會四處陳情。去年 1 月 5 日起,自救會在場區出入口、省道台 1 線旁搭棚,展開埋鍋造飯長期抗爭至今,期間為阻擋機具進場,多次與業者爆發口角或肢體衝突。
坤輿公司業務經理王亞綺今天申請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鑑界,釐清私人土地及場區聯外道路地界,指控自救會所設帳篷、水泥塊等設施及路障,有侵占私有地之虞,更明顯阻礙道路通行,影響台 1 線交通安全。
王亞綺表示,自救會抗爭期間,除阻擋公司大型車輛進出,也驅趕她的個人車輛,「地主不能將車輛停自己私人土地,陳抗團體卻可將水泥塊放在省道上,簡直豈有此理」,要求公路總局苗栗工務段伸張公權力予以排除,維護道路通行。
鑑界結束後,自救會人員自行拆除部分占用到私有地的帳篷。
自救會透過文字回應表示,1 年多前就請坤輿公司申請鑑界,屬於私人土地的部分,鄉親們無意使用,鑑界後,清楚坤輿公司的土地範圍與邊界,可避免發生爭議。
自救會也說,坤輿公司今天申請鑑界,足以證明周邊土地為坤輿所有並使用,苗縣府主管機關應該硬起來,要求坤輿公司所使用之土地面積,皆應納入興辦事業計畫與設置許可範圍計算,避免業者規避環評。
公路總局苗栗工務段段長陳禎康接受媒體聯訪指出,自救會所設路障、水泥塊位於車道線外,雖然是在坤輿公司出入口前,但實質上業者還是可以進出,而此事件本質屬於人民陳情抗爭事件,仍須與處理陳抗權責機關苗栗縣政府進一步協調後續處理方式。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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