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陳吉仲今天宣布, 10 月起 199 頭(含)以下豬場禁用廚餘,違規將開罰,估計 273 場將輔導改用飼料或退場,而退場補助及獎勵金則為史上最優。
8 月 22 日應變中心公布政府查獲越南走私肉製品驗出非洲豬瘟病毒陽性後,防線從阻絕於境外,拉到境內的廚餘,9 月全國暫停廚餘養豬 1 個月,並對銷售東南亞產品的通路、全國 6374 場養豬場、公開放置的廚餘桶等大清查,以防帶有病毒的走私肉製品進入廚餘感染豬隻,損害產值高達新台幣 1700 億元的國產養豬產業生計。
因應 9 月過後,廚餘養豬要全面禁止,或是有條件持續,應變中心 14 日召開「養豬場使用廚餘之限制與蒸煮策略研商專家會議」,獲致 10 月起禁止 199 頭(含)以下禁用廚餘共識,今天召開臨時記者會做出以上宣布。
應變中心說明,全國共有 6374 場養豬場, 199 (含)以下有 2101 場。而全國有 676 場取得環保署廚餘高溫蒸煮(可殺死病毒)檢核許可,為合法廚餘養豬業者,其中 403 場飼養 200 頭(含)以上,此種牧場登記設有 3 段式污水處理; 199 頭(含)以下則僅有簡易污水處理,計 273 場。
為何不全面禁止廚餘養豬,台大獸醫專業學院暨附設動物醫院教授鄭謙仁說,全面禁止,法律、憲法上勢必會有影響個人職業自由的疑慮,所以傾向基於防疫,規範 200 頭(含以上)取得環署許可者持續廚餘養豬, 200 頭以下規模的小場則禁用,輔導轉型或退場。
陳吉仲則說,8 月 23 日到 9 月 14 日查獲 27 場違規使用廚餘的豬場都是 199 頭(含)以下,顯示其為高風險養豬場,因此禁其廚餘養豬;且禁用的廚餘種類不僅產生於家戶、社區大樓、餐廳、旅館事業、工廠、工業區等,也含蔗渣、廢酒糟、動物性廢渣、植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果菜殘渣等,徹底杜絕經廚餘感染豬隻。
恩威並施以落實防疫新制,他強調, 273 場若轉型用飼料,每頭補助 2500 元;退場的話,條件是史上最優,除了給予畜舍、廢水處理設施及畜舍拆除廢棄物清除等補助,還提供獎勵金,例如畜舍面積在 100 平方公尺以下給 40 萬元,為過去 20 萬元的 2 倍;初估 273 場都退場將編列 12 億到 13 億元,半數編列 6 億元,預算來自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將呈報行政院許可。
反之,陳吉仲說,違規將根據飼料管理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首罰 8 萬元,再犯 40 萬元,最高 400 萬元;為了執法有據,9 月底前將公告相關配套辦法修正。
另外,應變中心強調,全國 6374 場養豬場迄今已清查 2 輪,都無異樣, 10 月起將對 2101 場小型場再清查一次,以確認豬隻健康無虞。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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