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籍台東縣議員林威志疑涉詐領助理費,台灣台東地方法院昨天裁定新台幣 100 萬元交保,但台東縣議會 30 日開議,屆時逮捕或拘禁須經議會同意,東檢今天緊急提抗告。
地方制度法規定,縣議員除現行犯、通緝犯外,在會期內,非經縣議會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
林威志疑涉詐領 50 萬元助理費,但檢調偵辦時林威志否認犯行,且提供資料和相關人供述不符,台灣台東地方檢察署昨天以有串證之虞等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 100 萬元交保。
東檢上午緊急研議,向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提抗告,要求撤銷交保裁定,希望花蓮高分院儘速裁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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