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姜偉今天在香港表示,「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懲戒明文規定的違法犯罪,只針對少數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不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與自由。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姜偉出席團結香港基金一項剖析中國司法改革的活動時,作以上表示。他並重申港區國安法有「尊重人權」的法律保障原則,相信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人權能做到一致。
姜偉表示,權利與自由都是有邊際的,必須在法律範圍內行使,並指 100 多國家的憲法和國際人權公約等都有明文規定,行使權利和自由時不能危害國家安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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