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立委傅崐萁因炒作凱聚等股票,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更三審上訴定讞,傅崐萁被判 2 年 10 月徒刑須入獄。花蓮地檢署下午指出,不會受傅崐萁立委身分影響,預計 2 週內傳喚執行。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旭華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判決確定後,本應由台北地檢署執行,但因傅崐萁戶籍地在花蓮,今天下午3時許接獲北檢囑託執行,因此立刻分案辦理及啟動相關機制,也將召開會議,討論後續程序,確保執行順利。
陳旭華指出,傳喚時間點會審酌相關案件和卷證資料,至於是否正值立法院院會期間,不在考量內,會盡快依法發出傳票。
不過,媒體追問傳喚確切時間點,陳旭華指出,以傅崐萁前年因炒作合機股票案例,判刑到傳喚時間約 10 天左右,立案後就會盡快發出傳票,原則上時間點不會差太多,大約 2 週內會執行傳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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