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預計 31 日處理反滲透法草案。民進黨團曾在 5 月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建立代理人制,但因規範範圍較寬,引發台商反彈; 9 月才決定改立專法,針對選舉、公投等可能被滲透的部分,提出反滲透法。
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天召集朝野協商反滲透法草案,但只進行到第 2 條, 30 日上午將再繼續協商,並預計在本屆法定會期的最後一天, 31 日院會中處理反滲透法草案。
回顧反滲透法立法過程,民進黨團曾在 5 月 31 日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台灣地區人民不得為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機關等代理人,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也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政治宣傳,或接受其指示或委託而為之,以建立代理人制度。
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向中央社記者表示, 5 月黨團就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起初範圍限縮在不立專法、不採登記制;暑假時他與學者討論,還去美國、澳洲研究法規,確認不採登記制,但要不要專法還在討論,若不立專法,涵蓋面到底夠不夠,若只用兩岸條例,很多事項分散在不同法規裡,會比較麻煩。
李俊俋說, 9 月開議後,包括時代力量、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尤美女與台灣基進黨合作的草案版本陸續出現,其中時力、基進黨 2 個版本是採登記制,「滲透前還要先登記」;經黨團討論後,決定限縮在民主機制相關核心就好。
李俊俋表示,例如選舉會被用賭盤來操作,這應該要規範,像是集會遊行、遊說、公投等都要規範,因此確定立專法,並訂為「反滲透法」,其他的就由國安五法、刑法、國安法等處理,「針對民主機制就是反滲透法」,兩者加起來,民主防護網就可以補齊。
李俊俋指出,其實在 9 月底左右就確定要立專法,並開始進行,但一直沒有拿出來講,因為當時還在審預算,如果破局的話,連預算都不用審了,因此到 11 月 29 日民進黨團才正式提案。
他也說,之前提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中,「第一個版本範圍確實比較寬,最擔心的就是台商」,引發反彈;這次提出的反滲透法草案非常小心,把容易引起誤會、解釋範圍定義不夠清楚的都拿掉,現在純粹針對民主事項可能被滲透的部分,提出反滲透法草案。
至於反滲透法三讀通過後會影響到誰,李俊俋說,這與台商、台生都沒有關係,「真正會受影響的人,第一個當然是邱毅」,拿中國的錢、在中國兼課、回台灣支持特定對象,「這還不夠明顯嗎?」另外,像是退將羅文山涉收受中共政治獻金資助總統選舉,這也會違反反滲透法。
李俊俋強調,一般民眾去交流都不會有問題,要去宗教交流、接受落地招待都沒問題,但如果把中國的錢帶回台灣,還去幫忙助選,這才有問題;「(親民黨總統候選人宋楚瑜競辦發言人)于美人說什麼玄天上帝,那個就是胡扯」,這表示于美人完全沒有看過條文。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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