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羅承宗,由思想坦克授權轉載
時序進入 12 月,亦即到了 2020 年大選的決戰關鍵月。現年 68 歲的二二八紀念館前館長廖繼斌挑了 2 日下午舉辦了一場記者會,以爆料風格的情節鋪陳,控訴現任二二八國家紀念館長楊振隆,曾在 1969 年 5 月,亦即 50 年前於就讀基隆中學 2 年級之際犯下殺人重罪的少年周振隆。
沒新聞性的爆料記者會,廖繼斌的意圖是?
只是,廖繼斌所揭發的,並不是 50 年來不為人知的秘密。
少年周振隆最終被判處最重的 15 年有期徒刑。從犯案、入獄、出獄假釋以致塗銷罪名,該負擔的法律責任與制裁,已經依法承受。
而假釋期間以同等學歷報考台北醫學院就學,繼而就職、就業,同時並投身台灣民主化與二二八平反運動,則是另一段更生人努力再社會化、改過遷善的勵志故事。廖繼斌的這個無啥新聞性的爆料,大抵只有一日新聞效果。很快地,幾天過去,已被迅速滾動的新聞流所掩沒。
盤點那場記者會廖繼斌的發言,除了劍指楊振隆,也拉層次到針對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蘇貞昌的嚴詞批評,在選舉進入熱戰的 12 月裡,表面上很容易被用政治的攻擊去解讀看待。只是年將近 70 歲的廖繼斌,也算是經歷過大風大浪的長者前輩,怎會不知靠一場沒啥新聞性的爆料記者會,改變不了什麼。這個看似不合理行徑的背後,是否潛藏更深邃的意涵,值得推敲。
真相釐清、返還與究責:舉步維艱的21世紀轉型正義
廖繼斌為廣大的二二八受難者家屬之一。應深諳我國轉型正義相關的法制工程,若以世紀為界分,20 世紀末的一系列立法,所偏重者在於受害者的補償、賠償乃至於權力回復等面向。惟如學者李怡俐所指摘,台灣選擇以金錢賠償為主的模式處理轉型正義的問題。然而此種模式亦留下許多難解問題,例如「加害者並未負起應有的刑事責任」。此種不完整的轉型正義,使得台灣在民主的道路上始終處於跛腳狀態。
至於 21 世紀初誕生的《黨產條例》乃至於《促轉條例》,則進一步指向威權體制與加害者,進行真相調查釐清乃至於種種干預行政作為。從賠償慢慢走到真相釐清與究責,一方面雖反映著台灣社會對轉型正義立法工程的殷切期盼;但另一方面卻也必須承認的是,縱使今日民主選舉與政權輪替更迭已成常態,但由於過去 60 多年來台灣受黨國威權體制影響既廣又深,致使昔日遺留的諸多威權餘緒,仍殘存於台灣政府體制乃至社會各個層面,迄今揮之不去。在此不利環境下,匡正不義所遭逢的反彈與抗拒,可謂舉步維艱。
就拿廖繼斌的祖父廖進平(1895 年-1947 年)來說,1947 年 3 月某日,究竟是哪幾位憲兵、在誰的指令下遇難?至於當年的兇手們後來過著什麼人生?有著什麼下場?這些疑問背後的真相,相信廖繼斌在有生之年,也想得到線索與真相。只是,即便到今日為止,加害者們的臉孔依舊模糊難辨、更多真相未明,也連帶影響到責任的釐清與追究。
若將二二八、白色恐怖的兇手們與 1969 年的少年周振隆弒師案相較,其間最大的不同在於:前者有犯罪卻始終逍遙法外,後者有犯罪並已依法制裁完竣。
從這個視角來看,廖繼斌「表面上」譴責的是楊振隆與蔡政府,並連帶掀起諸多中國怪奇的網路媒體跟風報導(如:這個要職,蔡當局派了個殺人犯/觀察者網;血的丑闻!蔡英文当局被曝任用杀人犯,凶手承认犯案/台海網;民进党委派杀人犯任要职国民党官员:突显人性残酷/網易),但筆者認為,廖繼斌選擇在美麗島 40 週年之際出手,真正想控訴的,實則在於那些曾經殘虐犯罪或利用黨國威權時期從事諸多不法勾當,卻迄今逍遙法外,無法釐清真相、進而向其求償究責的那些人們與團體組織。
如前所述,黨國威權體制看似日遠,實則諸多威權餘緒,仍殘存於政府體制內。舉例來說,相較於二二八、白色恐怖的兇手們的釐清與追緝的高難度行動,促轉會不過只是要調閱威權時期司法官黨籍、自傳等資料,旋即遭到司法院、法務部乃至於法官、檢察官協會強烈抗拒。或許是選舉因素考量,政府也未見有果決的政策宣示來支持促轉會的作為。
甚至不涉及個人刑事究責,只是將不當取得財產還財於國、還財於民的黨產案件,經黨產會以行政處分方式移轉國有的不當黨產其實已逾 700 餘億元之譜,只不過相關處分經相對人提起行政救濟後,縱使僅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但處分相對人亦往往多能獲得行政法院給予停止執行的特殊寬厚對待,至於本案審理也呈現嚴重牛步化傾向,甚至有法官因提請釋憲而使得訴訟程序暫停,令人浩嘆。
人的生命始終有限,長者前輩如廖繼斌者自然感觸更深。這次拿楊振隆借題發揮,真正的訴求或許是希望喚醒公眾對於那些迄今逍遙法外、尚未負擔責任者的重視。
轉型正義最大的敵人是時間,從美麗島事件以來的40年,雖然道路崎嶇、跌跌撞撞。但是只要人還有一口氣在,公平與正義、真相與責任的追求,永遠不會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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