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今天舉辦研討會,討論民主憲政下的不當黨產處理。與會學者說,台灣的轉型正義未與民主轉型同時發生,是遲來的正義,這是台灣的獨特性,也是處理轉型正義必須考慮的因素。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與國立台灣大學公法學研究中心共同主辦「民主憲政下的不當黨產處理學術研討會」。黨產會副主委施錦芳致詞時表示,黨產會成立是因為有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這項立法是推動轉型正義的一部分,希望破解政黨取得不當財產鞏固政權的狀況。
她說,進入黨產會工作以來,看到許多政府機關的檔案,發現過去公務員在白色恐怖底下,被迫執行公務,將這些財產移轉到當時的執政黨手上。黨產會希望透過清查、舉辦研討會等方式,呼籲更多學者從事相關研究,也讓未來不論哪一黨執政,都能在合法公平原則上施政。
台大法學院教授林明昕表示,談到不當黨產或對過去事實的清算,有人就會提出「信賴保護」原則,認為以前的事情就算了。但他強調,「信賴保護」要成立的基礎是「信賴值得保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張嘉尹以「憲政民主與轉型正義」為題發表演講時表示,轉型正義不只是政治上、法律上,也是歷史上、文化上、社會上的問題。
張嘉尹指出,轉型正義是在民主化之後才有可能推動,台灣在 1990 年後才有機會。不過,雖然 1990 年行政院成立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但直到 2016 年才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整整晚了 20 多年。
他表示,其他國家的轉型正義都跟民主轉型一起發生,台灣的狀況並非如此,而是「遲來的轉型正義」。這是台灣的獨特性,也是處理轉型正義必須考慮的因素。
他認為,推動轉型正義的工作,其他國家的經驗與立法可做為參考,但台灣本土的脈絡才是最重要的。他並強調,「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但是逃避遲來的正義就更加不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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