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火力發電廠被台中市環保局查獲放流水「硼」超標,要求於 14 天內提出陳述意見。市府今天表示,在下午截止期限前已收到,將審視後依程序於月底前對中火做出裁罰決定。
台中市環保局於 9 月 19 日針對中火 5 到 8 號機組放流水隨機採樣送驗,查獲「硼」濃度每公升高達 121 毫克,遠超出標準的 5 毫克 24 倍,環保局認為,今年 1 到 9 月針對中火三處排放口隨機檢測水質 15 次,就查獲 5 次不符標準,已屬重大違規。
市府表示,環保局已於 10 月 5 日行文台電依法提出陳述意見,台電需於 14 天內提出,最慢需於今天提出陳述意見,環保局在接獲台電陳述意見後進行委員會審查,如果陳述未具正當理由,市府將依違規情節處分,最高重罰新台幣 2000 萬元,或者勒令停工。
台電公司在下午截止期限前將陳述意見書由專人送達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指出,已經收到中火的陳述意見書,將審視陳述意見內容,並依程序於 10 月底前做出裁罰決定。
台電公司表示,自 5 月起已配合硝酸鹽氮改善工程,加速推動新建廢水處理廠的改善設計規劃,其中也同步加強硼的處理能力,將於年底前新建完成廢水處理廠,全面提升廢水處理能力,以符合新放流水標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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