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審查發展大眾運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立委提案,大眾運輸對號座位應保留一定比例給予年滿 70 歲以上老人或身心障礙者,但交通部表示,這恐會影響他人購票權利。
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發展大眾運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提案,大眾運輸事業為對號座位且未禁止站立者,其對號座位應保留一定比例予年滿 70 歲以上老人或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藉此保障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便利及安全。
對此,交通部在書面資料中表示,經查捷運系統、市區公車、台鐵電聯車等是不對號,且已提供博愛座位;航空運輸、長途國道客運是對號禁止站立;高鐵對號車廂也是對號禁止站立、自由席車廂則有提供博愛座,僅有台鐵局對號列車適用。
交通部指出,台鐵局為滿足身心障礙者乘車需求,自強號、太魯閣及普悠瑪等高級列車已設置輪椅座位區,身障礙者可於乘車前預定;至於年邁長者搭乘台鐵列車如無座位,於車站可洽服務台或值班站長協助購買有座車票,於車上則可請求列車長協助安排座位。
交通部表示,鑑於現行機制已可提供身心障礙者及年邁長者相關服務,且考量如於行政法中硬性規定保留一定比例座位提供予特定對象,恐影響其他人購票乘車的權利,因此建議無須於本條例再行訂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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