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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違法 家教粉專擬組百人台師團赴平潭面試

圖片來源:中央社

人力銀行業者日前傳出刊登中國企業徵才廣告,引發關注,現更有家教業者在社群網站刊登廣告,徵求百名教師赴平潭面試,並已有一批教師於 3 月前往面試。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昨天已在記者會表示,依據現行法規,台灣民眾或法人團體依法不得為中國方面從事人力仲介,或提供赴中就業資訊等相關業務;中國勞務服務在台灣從事廣告辦法第 6 條也規定,不得在台從事廣告活動或置入性行銷。

戰昇家教團隊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 9 日刊登題為「中國平潭需要各種老師」的影片「徵求百位老師至中國教書」,條件是必須大學畢業、有教師證,

面試時間為 5 月 18 日,地點在福建平潭,從台北出發,全程 4 天 3 夜;戰昇家教團隊還會補助費用,並強調「戰昇審核過後,到平潭面試錄取率 100 %」。

根據這個粉絲專頁刊登的書面廣告,中方主要招募體育、音樂、數學、建築、理工、幼保等科目的教師,粉專還留言強調,「目前沒開放關於政治或歷史相關科系老師」。

這個粉絲專頁 10 日又刊登另一部經驗談的影片,影片中的男子自稱是台灣自然科教師,已於今年 3 月 21 日至 25 日間前往平潭實驗小學面試,並已獲錄取。影片還詳述面試過程與細節。

根據陸委會日前對於 104 與 1111 人力銀行涉嫌刊登中國職缺的回應,包括兩岸條例第 35 條以及經濟部公告的相關規定,台灣民眾或法人團體依法不得為中國方面從事人力仲介,或提供赴中就業資訊等相關業務。若是違反,依法將科處新台幣 30 萬以上、 150 萬以下罰鍰。

此外,依照兩岸條例第 34 條第 2 項規定,提供台灣人民赴中就業資訊的人力仲介業務,屬禁止類商業行為及未經許可事項,依據中國勞務服務在台灣從事廣告辦法第 6 條規定,不得在台從事廣告活動或置入性行銷,違反者將處以 1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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