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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雨屋專欄》在當時…想拿著相機到處亂拍?小心觸法!

圖片來源:Pixabay

台灣現在是完全自由開放的社會,只要不違法,大家可以隨心所欲做想做的事。不過在國民黨戒嚴統治時期,很多現在看來理所當然的事,當時統統都不准做。例如現在很多人都流行到處拍照打卡,可是在當年,不管是鐵路、港口、機場、海岸,都屬於軍事機密設施,嚴禁攝影、描繪。所以許多珍貴的古老照片,幾為外國人所留下。

早年資訊還不發達的年代,能在現場攝影、測繪,都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手資料。所以於 1943 年制定的「違警罰法」就明確規範,擅自在禁止攝影測繪之處所攝影測繪,不只是關 3 天,而是能關 5 天。

進入到保密防諜的戒嚴時期,為了防止共諜摸清台灣的一切,任何被歸類為「軍事機密設施」的場所,都禁止攝影描繪。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 作者:othree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就在 1952 年 3 月禁止火車乘客對國防工事地帶攝影。而所謂的國防工事地帶,竟然是鐵路沿線 500 公尺內;只要乘客拿著照相機對窗外拍照,不只有可能被沒收,甚至還會被拘留。進而由國防部在 1957 年 3 月訂定「台灣地區軍事設施等限制攝影測繪及狩獵執行辦法」。

因相關規定過於嚴苛,甫由台灣省議會在1956年成立的民間組織「台灣觀光協會」,隨於1957年4月去函保安司令部,盼能放寬管制範圍。

國防部則在 1959 年修正「台灣地區軍事設施等限制攝影測繪及狩獵執行辦法」,稍予放寬。就字面上而言,只管制軍事機密設施地區、重要電源地區;台灣省警備總司令也向台灣觀光協會說明,對於鐵路、橋樑、隧道的攝影管制已經解除。

不過實際上的狀況卻是,只要警總說哪邊是「軍事機密設施」,哪邊就禁止攝影。

美國籍的安有仁(Loren Aandahl),在 1954 年、年甫 2 歲時隨擔任傳教士的父親前來台灣定居,直到 1970 年於台中馬禮遜美國學校完成高中學業後,返回美國就讀大學。

安有仁因對鐵道的興趣,又擅長攝影,在台期間就拍攝許多台灣鐵道照片。他的美國人身分,就成為他「違法」拍攝鐵道的最好保護色。據安有仁回憶,他曾在拍攝舊山線鐵道內社川橋時,遭到駐守在隧道的衛兵盤問;他當場佯稱是不懂中文的外國人,順利過關。也曾經有警察因為安有仁拍了太多敏感照片登門關切,而遭其父 Elliot Aandahl 以「這是美國人的財產」擋在門外。

台灣鐵道的許多影像,就因安有仁的美國人保護色,得以留存至今。並以此為基礎,陸續出版「The Taiwan Railway:1966-1970」、「The Taiwan Railway:1971-2002」等書。

安有仁因有美國人身分的保護,得以在戒嚴時期留下許多珍貴的鐵道照片,陸續出版「The Taiwan Railway:1966-1970」、「The Taiwan Railway:1971-2002」等書。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日本鐵道攝影家谷口孝志則自 1976 年開始來台拍攝。結果他首趟來台帶了兩台照相機,直接在入境時被海關扣留一台。在台灣拍攝期間,也時常遭到憲兵逮捕,下場往往是繳出已拍攝的底片。

生於 1929 年的台灣鐵道攝影先驅古仁榮,則因熟稔日語,也常帶著日本友人在台灣拍攝。只要在拍攝過程中被抓去問話,古仁榮索性假裝自己是日本人;最後在往往能在雞同鴨講老半天後,才知道原來不能拍火車,讓已精疲力盡的相關人員忘了該抽底片。

隨著民眾生活之富裕、休閒旅遊風氣之興起,愈來愈多人有能力買照相機,加上衛星遙測技術進步,禁止攝影的規範已難貫徹執行,也無實質意義。

當年隨處可見的禁止攝影標牌。雖在部分機場、設施週圍仍有設立,但已無管制之實。此為松山機場「飛機巷」的標牌,對面即是供遊客拍攝的觀景台。
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台灣地區軍事設施等限制攝影測繪及狩獵執行辦法」,在解嚴後的 1990 年就被廢止。擬用來取代「違警罰法」的「社會秩序維護法」,行政院版草案,原本還維持禁止攝影、測繪的條文;不過就在立法院審查時,遭到朝野立委聯手刪除。

如今,只有國防部依「要塞堡壘地帶法」正式公告的「要塞堡壘」,才能限制攝影。而目前全國僅有 22 處,多位於重要的軍事管制區內,也非一般民眾能輕易接近。

本文由想想論壇授權轉載,原文標題:【當年不能做的事!】你不能自由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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