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今天表示,目前仍有 17 場養豬戶並未申請通過廚餘養豬檢核,卻仍以廚餘養豬,市府巡迴稽查已經處罰 7 個場次。新北市災害應變中心要求高溫烹煮,嚴防非洲豬瘟疫情。
新北市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今天發布新聞表示,養豬業者務必落實生物安全防治措施與烹煮廚餘,統計截至 1 月底為止,新北市未通過廚餘再利用檢核有 24 場,春節期間持續稽查勸導 82 場次,截至 2 月 15 日已有 7 場養豬場轉用飼料。
應變中心表示,勸導期已結束,自 2 月 16 日起針對未申請檢核的 17 場養豬戶連續稽查,發現有 7 場次違規使用廚餘,每次依廢棄物清理法裁處最高新台幣 6000 元。
新北市災害應變中心說,廚餘養豬場必須落實廚餘烹煮達攝氏 90 度,持續 1 小時以上高溫蒸煮工作。各區養豬班必須回報每天高溫蒸煮情形,加強疫情區域聯防意識。
災害應變中心說,針對未取得再利用檢核廚餘養豬場,將進行輔導轉用飼料餵飼或退場。養豬場如果無法改以飼料餵飼, 3 月 31 日前可申請廚餘養豬退場補助方案領取離牧經費。
另外,新北市偶有養豬戶隨意棄置病死豬的不道德行為,災害應變中心呼籲飼養豬隻如有異常死亡,應通報動保處派員處理。
環保局表示,申請廚餘再利用檢核,程序並不麻煩,重點在於必須擁有高溫烹煮設備。
至於廚餘的去化處理,新北市府環保局表示,清潔隊每天收集包括堆肥廚餘與養豬廚餘,每年約產出 12 萬噸以上廚餘,其中約 7.7 萬噸堆肥廚餘,養豬廚餘 4.6 萬噸。
環保局說,堆肥廚餘的處理,目前沒有問題,至於養豬廚餘可以處理至 3 月底為止。還有 10 個行政區的養豬廚餘預期可以順利完成標案,若無法招標,會依照環保署的指引,以併入堆肥、掩埋或焚化方式處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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