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天舉行核二廠除役計畫範疇界定會議,環保團體在會前呼籲,要求台電將一期露天乾貯改採室內貯存,並採用國際最佳方式處理核廢料,以消除在地居民疑慮。
核二廠除役計畫環評去年審查後確認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環保署今天舉行核二廠除役計畫範疇界定會議,以界定後續的評估範疇,包含確認可行替代方案及確認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的項目。
環保團體今天在會議前於環保署前召開「核二準時安全除役 室內乾貯一步到位」記者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一期露天乾貯恐增加成本及安全風險,呼籲應該改採室內貯存。
蔡雅瀅說,核二廠目前規劃用過核燃料第一期貯存計畫採露天乾式貯存,第二期為室內貯存,但民間對於露天乾貯設施有許多疑慮,像是相同型號設施在國外曾兩度發生漏水狀況,設施是否能承受曾挖到硫磺湧泉的易腐蝕環境等,呼籲除役一步到位、全部採室內乾貯。
環境法律人協會謝蓓宜指出,核一、核二廠除役計畫都設定25年除役期程,但即便這 25 年過去,核一、二廠的廠址內仍留有低階與高階放射性廢棄物,核電廠的除役並非實質除役。
謝蓓宜認為目前除役計畫都沒有設定未來核廢料運出相關計畫,核廢料很有可能在找不到適當貯存場所情況下永久放在金山萬里,且未來若將核廢料移至中期貯存設施或外運,都有極大風險導致輻射外洩,台電應採國際最佳方式處理核廢料,消除在地居民疑慮。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員沈軒宇說,為有效監督管制體系及核廢料維護管理,應設置由在地居民及第三方公正民間人士、專家組成的參與監督機制,讓公民能實質參與核廢料的管理與處置。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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