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今天表示,立法院三讀通過 108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其中包括文化部編列新台幣 4 億元補助公視基金會設台語頻道專案預算;文化部長鄭麗君說,這是文化平權里程碑。
文化部表示,其中 3 億元將補助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建置台語頻道、節目製作、行銷推廣及人才培育,1億元補助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協助節目製播,這兩方的製作節目都會在台語頻道上播出。此外,公視基金會及華視日前已將台語頻道執行企畫書提報文化部,經多名專家學者審查修改後,將可簽約執行。
文化部發布新聞稿表示,民間團體多年來倡議政府設台語電視台,也有 71 名跨黨派立法委員民國 106 年響應連署催生台語電視台。
鄭麗君表示,目前已有政府支持設立的原住民族電視台及客家電視台等公共媒體,為落實文化平權,文化部除在去年補助公、華視近 9000 萬元製播台語節目,也積極推動在公視基金會下設台語頻道。
文化部說,在行政院長賴清德主持會議下,拍板定案 108 年度編列 4 億元專案預算補助公視基金會設立台語頻道。鄭麗君感謝朝野立委支持及公視基金會提報台語頻道執行企畫書,讓台語頻道能在今年中開播。文化部後續將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持續合作,協助公視基金會台語頻道上架。
至於立法院凍結其中 8000 萬元預算,待專案報告後始可解凍;文化部表示,下會期將儘速商請立法院安排專案報告,並持續督促公視基金會,以最嚴謹節目製播程序,製播符合社會期待優質台語節目,具體落實台語近用環境,讓台語頻道在今年中順利開播。
此外,鄭麗君表示,十分感謝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其中明定「政府捐助從事傳播之財團法人應提供國家語言多元服務,並得設立國家語言廣播、電視專屬頻道及各種形式通訊傳播服務」,台語頻道即有足夠法制基礎成立。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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