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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案 美聯邦法院判刑滿獲釋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WilliamCho

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被控在美非法持有彈藥,聯邦法院今天判決刑滿獲釋(time served,即刑期等於宣判有罪前被告在押時間),4 至 6 週後將遞解出境。

孫安佐案宣判庭上午在費城的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召開,狄鶯、孫鵬都到場旁聽。孫鵬和孫安佐的同學都在庭上作證,替孫安佐求情。

法官認為孫安佐年紀輕,因無知而做出不成熟的行為,希望孫安佐從此事學到教訓。

法官宣判孫安佐刑滿獲釋後,狄鶯在庭上眼眶泛紅。休庭後孫安所還押拘留所。孫鵬、狄鶯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面對媒體訪問不願多談,孫鵬多次向緊跟不放的媒體記者說「辛苦了」。

孫安佐自 3 月 27 日起被監禁,6 月 5 日起被關在聯邦拘留所。法官已簽署司法遞解令,孫安佐之後轉移聯邦拘留所,但移民單位遞解作業仍需時間,孫安佐估計會再被關 4 至 6 週。

孫安佐現年 18 歲,3 月 26 日被控恐嚇開槍掃射在賓州就讀的高中,遭警方逮捕,警方之後從孫安佐的寄宿家庭起出手槍、十字弓和超過 1600 發子彈。

孫安佐 6 月 4 日在賓州德拉瓦郡中級民刑法院,就恐怖威脅罪認罪,法官判處 4 至 23 個月徒刑,並同意假釋交付美國國土安全部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聯邦機關隨後指控孫安佐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孫安佐 8 月 28 日在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出庭認罪,全案今天宣判。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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