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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林口社宅租金打8折 與降稅無關

圖片來源:中央社

新北市政府今天對中央幫忙蓋林口社會住宅,新北市還收房屋稅及地價稅不合理的說法表示,不符事實,林口社宅租金收取辦法明定市價 8 折,市價是市場供需決定,與降稅無關。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接受廣播專訪時表示,中央政府花新台幣 3000 多億元幫忙蓋林口世大運社會宅,每年還要繳 1 億多元的房屋稅和地價稅給新北市,完全不合情理,造成租金無法壓低,傷害的是民眾。

新北市副市長呂衛青表示,房屋稅等稅收減免應依法辦理,也就是中央訂法後授權地方執行,新北市也依住宅法訂定「新北市興建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優惠地價稅房屋稅自治條例」草案送議會,但日前遭議會退回,在未完成自治條例立法下,不是地方想收多少就能收多少。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代理處長黃育民表示,花敬群的說法不符事實,林口社宅租金收取辦法明定市價 8 折,市價是市場供需機制決定,與降稅無關。

他表示,依住宅法規定,縣市政府可視財政狀況對房屋等稅減免,台北市財政狀況比新北市好,北市對社宅可免稅,新北市是 5 年內房、地稅減免 50%,但雙北依住宅法所作自治條例的立法都未通過議會審查。

他表示,其實,在自治條例未立法下,依林口新市鎮的新市鎮開發條例規定,林口社宅就可獲更優惠的稅收減免,也就是建物完工第一年免徵,第 2 年起陸續減徵 80% 到第 5 年減免 20%,第 6 年不予減免。

他表示,不止中央興建的社宅徵稅,新北市政府自建的社宅也一樣徵稅,中央不應擬定政策後,卻拿地方稅當優惠的工具,如此就成了中央請客地方買單,若林口社宅要免稅,市府盼中央或地方興建社宅一視同仁,減免稅收後的損失由中央補助彌平。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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