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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不能用 燃料棒回美依時程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電今晨將核四第一批燃料棒運離廠區,運往美國原廠異地保存。經濟部表示,燃料棒運出是依立院決議辦理,須在今年中開始作業,才能在 2020 年全數如期移出。

政府明訂 2025 非核家園目標,台電在今年 3 月 15 日宣告不會重啟核四,1744 束核燃料棒將分 3 年分批運回美國原廠。

不過,台電今天凌晨低調將第一批核燃料棒送出廠區,運回美國原廠異地保存,消息一出,引發擁核派強烈撻伐,批評政府不該沒有舉行公聽會就將核燃料棒外送。

經濟部官員回應指出,核四燃料棒裝箱需使用專用箱子,並找到船期能夠配合的業者,按照立法院今年 1 月 30 日三讀通過決議,1744 束核燃料棒須在 2020 年底前全數移出核四廠,以此時程推估,最晚必須在今年中前開始運送。

至於經濟部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回覆,應在 8 月 1 日前回應,官員回應,是依照該平台相關規定辦理。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電業法」第95-1條已經明文規定核能發電設備應於 2025 年全部停止運轉,在核四廠「不啟封、不運轉」前提下,燃料棒勢必得處理,若將核四核燃料棒運送、拆解相關費用合計約 6.9 億元,且繼續留在台灣,每年就必須耗費 1.4 億元保管費。

台電說明,核四廠核燃料無法使用於核一、二、三廠,台電將陸續運回美國,伺機尋求轉售或將燃料棒再拆解出鈾燃料利用,越早處理就有越多時間找到國外買家,創造資產最大價值。

台電強調,核四廠規劃轉型為綜合電力園區,核燃料為國際原子能總署管制物質,燃料束全數運送回美國後,一年可減少1億多元的資產維護管理費用。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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