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日前通過「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民進黨立委陳素月、林楚茵及林宜瑾今天呼籲,專法應首重打擊盜版,並將臉書等使用率高的平台納入。 OTT 協會理事長錢大衛指出,專法應提供法源,讓 APP 發布平台將侵權 APP 下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於7月 22 日公告「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俗稱 OTT TV 專法),引發各界討論。
為防止愛奇藝以及騰訊等中國 OTT 來台,經濟部正式預告「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將代理或經銷中國 OTT 及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止範圍,預告期滿後,將於9月3日正式上路。在台灣代理愛奇藝會員服務的歐銻銻娛樂公司表示,關於今天的公告,因為目前仍屬於草案預告階段,尚未實施,也無法預知未來正式公布的法規命令是否會有變化, 因此無法評論或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