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男警非因公務擅查個資33筆遭懲處 不服興訟敗訴 芋傳媒 2023-07-02 12:13 潘姓警員涉嫌非因公務擅以警用行動電腦查詢同事的個人資料達 33 筆,板橋警分局予以記過 1 次懲處。潘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懲處。法院日前判決潘男敗訴,可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在板橋警分局某派出所任職的潘姓警員分別於 2021 年 10 月、 11 月間非因公務擅自查詢同事多筆個人資料,警分局於 2022 年 4 月底核予記過 1 次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