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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死

過失致死修正草案通過 法務部:維護大眾交通安全

行政院會通過刑法過失致死等罪修正草案,未來情節重大且過失致3人以上死亡,最重可判 10 年。法務部表示,盼修法能維護大眾交通安全,確保人民生命、身體安全。法務部發布新聞稿表示,鑑於近年來發生多起重大公眾運輸及公共安全事故,對於一個行為造成多人傷亡,適用現行刑法第 276 條過失致死罪的結果,最重法院也只能判處有期徒刑5年,未能該當罪刑相當原則,也與人民法律感情不符。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案移審 李義祥是否接押待裁定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日前偵結,以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李義祥、華文好等7人,李、華在押,今天移審,花蓮地方法院公開抽籤,由法官高郁茹中籤,將於閱卷後,再決定是否續行羈押。花蓮地院今天下午由刑事庭長黃鴻達進行公開抽籤,由良股法官中籤,按照花蓮地方法院官網組織名單,良股法官高郁茹中籤為受命法官,梁昭銘擔任審判長,林思婷為陪席法官,3人共組合議庭審理案件。

過失致死罪最重刑疑過輕 法務部著手修刑法加重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日前偵結,以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李義祥等人,外界批評過失致死罪最重僅判5年過輕。法務部召集刑法研修小組火速研修,提出加重處罰草案,日前送行政院審查。法務部官員今天指出,部長蔡清祥有鑑於重大事故不幸造成人員傷亡時,如何使涉及刑責之人罪責相當並兼顧人民感受,之前已指示人員著手積極研議,除蒐集各國立法例,並傾聽各界意見外,也召集刑法研修小組,由專家學者深入討論,日前已提出相關加重處罰的修法草案,陳送行政院審查,以維護民眾權益。

太魯閣號事故偵結 花檢起訴李義祥、阿好等7人

花蓮地檢署偵辦台鐵太魯閣號事故案,今天下午針對犯罪事實偵查終結,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肇事主嫌李義祥、移工「阿好」等7人;台鐵發包工程是否涉及弊案等,仍持續調查中。台鐵太魯閣號事故現場上方進行的「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北迴線 K51 + 170 ~ 500 山側邊坡防護設施工程」,由李義祥、其合夥人林長清等人集資使用具甲級執照「東新營造」借牌取得標案,聯合大地工程顧問公司負責委託設計、監造技術。

女騎士遭賓士撞擊搶救不治 無照富少過失致死送辦

台中市 18 歲張姓高中生,7日凌晨無照駕駛賓士車與騎機車的 23 歲彭姓女子發生碰撞,彭女頭部重創,搶救9天後,昨天晚間傷重不治,警方後續將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張男送辦。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今天表示,車禍發生於7日凌晨 12 時 38 分許,張姓高中生開著賓士車沿忠明路往中清路方向直行,彭女騎機車從大潤發賣場一側穿越忠明路,要左轉往中清路方向行駛,雙方在大潤發前發生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