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立院三讀 配偶不得代理地方行政首長職務 芋傳媒 2022-05-10 10:59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明定未來直轄市、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的代理人,不得為被代理者的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的血親,以及三親等內的姻親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