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曾韋禎專欄》藍白修法暴增禁伐補償金當然違憲 Li Zunda 2024-10-21 09:26 預算案因為有時效性,所以被稱為措施性法律。大法官釋字391號很清楚解釋,立法院審查總預算時,不得提議增加預算額度。需要三讀的預算審查,都不得增加預算了。為什麼透過法律案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