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泰國政府重申 未經許可肉類不得攜入境 芋傳媒 2019-02-01 21:01 為了防範非洲豬瘟,泰國政府近日在各大機場公告,根據 2015 年通過的法令,旅客未經許可不能將肉或肉類製品攜入泰國,違者可罰 20 萬泰銖(約新台幣 19.7 萬元)或判處 2 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