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 擴大教育及幼兒扣除額適用 財長:研議可行性 芋傳媒 2019-11-04 23:11 現行綜所稅教育學費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僅限納稅人扶養子女及隔代扶養情形可列報,立委建議,應擴大至監護人扶養情形,例如扶養兄弟姊妹的子女。對此,財政部長蘇建榮承諾研議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