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污案 遭求處20年重刑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污案,昨天遭檢方求處 20 年重刑。林姿妙今天首度公開受訪回應,檢方辦案先射箭再畫靶,虛構犯罪事實,讓她看到「與惡最近的距離」。宜蘭地方檢察署回應,檢察官綜合所有卷證資料,本於所調查的事實具體求刑;此案已言詞辯論終結,靜待法院判決。林姿妙與縣府多名主管涉及貪污與洗錢案,經宜蘭地方法院近2年調查審理後,全案昨天辯論終結, 12 月 31 日宣判。檢方在論罪科刑部分,林姿妙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求處有期徒刑 20 年;林姿妙特殊洗錢罪部分,求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