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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協議
兩岸簽署政治協議 須經國會雙審議加全民公投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 5 條之 3 條文,明定兩岸協商簽署政治協議,應經國會「雙審議」,並舉辦全國性公民投票通過後,才能簽署、換文,由總統公布生效。
陸委會:兩岸政治協議影響大 必須有更嚴謹規範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22 日將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根據陸委會送抵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指出,兩岸政治議題具有重大政治影響性,必須有更嚴謹的規範、尋求更高的社會共識,否則在台灣內部會帶來更多爭議與紛擾。
兩岸政治協議修法 學者:如何界定應釐清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兩岸條例修正草案,明定兩岸協商簽署政治協議相關規範。政大法學院今天舉行座談會,與會學者認為,公投門檻高低可以討論,並應對「政治協議」做出明確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