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瀏覽標籤

後酬

立委提修法 律師得與委任人約定後酬

現行律師倫理規範規定,除民事和部分家事案件外,律師不能收後酬。有律師認為,不該把後酬視為洪水猛獸,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則將提案修正律師法,規定律師及委任人得就案件結果約定後酬,並將於年後尋求立委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