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瀏覽標籤

張瑞伯

黃健庭貪污無罪 逃漏稅判刑2月確定

前台東縣長黃健庭被控立委任內涉貪污收回扣,高院更一審認定不構成貪污罪,依稅捐稽徵法等罪判刑5月。最高法院今天依稅捐稽徵法判決黃健庭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黃健庭被控於 2004 年至 2007 年擔任立委期間,利用立委職權,與其未支薪的國會助理張瑞伯,向退輔會遊說採購美時化學製藥、派頓化學製藥、羿盛企業等公司藥品,並從中收取回扣。

黃健庭被控貪污案 最高法院辯論速審法爭點

前台東縣長黃健庭被控立委任內收賄,更一審認定不構成貪污,僅依商會法等判刑5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速審法指的無罪是否包含「不另為無罪諭知」有爭議,今天開庭辯論。最高法院由本案審判長、院長吳燦召開辯論庭,最高檢察署派出檢察官蔡瑞宗、吳巡龍,黃健庭的律師林春榮、林詮勝也到庭陳述意見,黃健庭本人未到庭。

黃健庭被控貪污案 最高法院14日開庭辯論

前台東縣長黃健庭被控立委任內貪污收回扣,高院更一審認定不構成貪污罪,但依商業會計法等判刑5月,經上訴,最高法院 14 日將由本案審判長、院長吳燦召開辯論庭,黃不用到庭。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於 2018 年 10 月間宣判後,檢察官及黃健庭都有提起上訴,檢察官針對貪污不另為無罪諭知部分,聲請提案送請最高法院大法庭,並建請最高法院釐清法律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