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國土計畫法 展延上路期限無共識送協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關國土計畫法展延的期限,部分立委認為應如期實施,但有立委認為應先完備配套、補償措施再上路,朝野立委無法達成共識,最後保留送黨團協商。國土計畫法擬明年4月 30 日上路,目前已有 14 個地方政府,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到內政部,但仍有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台東縣等8縣市未提送。朝野立委共提出 27 個修法版本,將原訂明年4月 30 日上路的國土計畫法,再延長2到4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