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噴槍奪命案 發監前當事人提3理由提再審
女童遭噴槍奪命案,鄺姓男子遭判 10 年定讞, 23 日執行,他不服聲請再審。高雄高分院今首開庭,鄺男以女童非親生、鑑定報告有瑕疵、請求重新勘驗噴槍等3理由盼能翻案。3歲女童與父親鄺男前往加油站洗車遭空氣噴槍奪命,鄺男遭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判 10 年定讞,但他上月底突提出親子鑑定報告主張女童非親生,表明「若早知道便不會扶養,也不致發生意外」。另也據此報告聲請再審,盼能推翻原判決還他清白,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下午4時 30 分首度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