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竄改申請書溢領600元 通譯須付公庫2萬 芋傳媒 2018-06-16 14:03 一名宋姓通譯到地檢署完成翻譯工作,竄改檢察官交付的通譯費申請書金額,溢領新台幣600元。北檢考量宋男認罪,日前依詐欺罪處分緩起訴 2 年,須向公庫支付 2 萬元。 台北地方檢察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宋姓男子民國 106 年 9 月到北檢偵查庭,協助南韓籍被告翻譯。庭訊後,承辦檢察官交給宋男通譯費旅費申請書,供宋男向總務科領取通譯費。